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一名法官,3月13日把自己的速記員送進了監獄。原因是,這名速記員打字速度太慢,竟然沒有記下來一名強姦犯的庭堂審訊記錄。
這名速記員是一名叫作史密斯的女子,被判入獄的罪名是:褻瀆法庭。
巡迴法庭的法官查理斯在審理一樁強姦案時,需要一份審訊記錄,而這位元速記員遲遲沒能提供最終版本。等待了幾個月,最終失去耐性的法官在記錄提交最後期限過去後,給這位助手判了刑。
在監獄裏呆了兩天,這名速記員就被放了出來。但這並不意味著刑期已過,她還得在家繼續服刑。至於什麼時候刑滿釋放,要看她什麼時候整理完長達400多頁的審訊記錄。
之所以把服刑地點從監獄轉移到家裏,是因為這位速記員向法官反映了自身的特殊情況:在監獄裏實在無心“工作” ,因為時不時會惦記家裏的3個孩子。